派遣合同。
我們生活的社會正在不斷發(fā)展,人們對合同的重視程度也越來越高。在制定合同時,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呢?經過幼兒教師教育網的編輯的深思熟慮和精心創(chuàng)作,現在為大家呈現出了今天的精彩文章《派遣合同》,熱烈歡迎您閱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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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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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
戶口所在地:戶口類別:□農業(yè)□非農業(y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1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到用工單位工作,具體單位將根據《派遣協(xié)議書》確定。
1.2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由乙方與用工單位自行約定。
1.3乙方應履行用工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1.4乙方理解并承諾:愿服從用工單位根據其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現而安排或者調動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定額等。
第二條合同期限
2.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試用期。
2.2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期滿時,甲、乙雙方和用工單位均無異議的,本合同的終止可自動續(xù)延[]年,并依此類推。
第三條勞動紀律
3.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自覺維護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聲譽和利益。
3.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乙方理解并同意,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具體工時制度由用工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工單位如果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工時制的,乙方承諾愿意服從用工單位工作時間上的安排。
4.2乙方理解并同意,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國家規(guī)定按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
4.3乙方有享受各類國家規(guī)定的休息休假的權利,具體時間由用工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
5.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具體勞動報酬和支付方式根據《派遣協(xié)議書》確定。
5.2乙方理解并同意:用工單位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而相應的提高或降低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勞動報酬待遇,乙方理解并承諾愿服從用工單位的決定。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6.1乙方享有用工單位提供的相應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6.2乙方享有用工單位執(zhí)行的國家勞動標準和用工單位提供的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七條社會保險
甲方按照國家和陜西省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具體確定在《派遣協(xié)議書》。
第八條教育與培訓
8.1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所必須的培訓。
8.2甲方或者用工單位可經常對乙方進行法律、法規(guī)和紀律教育。
第九條保密約定
9.1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未經用工單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泄露用工單位的商業(yè)秘密或利用該商業(yè)秘密獲利。
9.2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單位)泄露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或利用該商業(yè)秘密獲利。
第十條利益沖突的約定
10.1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用工單位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10.2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10.3“利益相沖突的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創(chuàng)業(yè),幫助第三方創(chuàng)業(yè),被第三方雇用等。
第十一條乙方的保證
11.1乙方保證應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如實說明與勞動合同和用工單位的使用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
11.2乙方保證其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并且不存在任何與用工單位(或甲方)有關的競業(yè)限制。
11.3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等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1.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有變化時及時通知甲方,如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11.5乙方理解并同意,誠信是重要的原則。因此乙方保證,不會作出任何不誠信的行為。
11.6乙方保證在用工單位工作時,以及需離開用工單位時,會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進行工作和財務上的移交。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和退工手續(xù)。
12.1乙方因在試用期內被用工單位證明不符合其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2乙方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被用工單位退回的。其中嚴重違紀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2.2.1乙方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2.2.2乙方受公安治安拘留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yǎng)的;
12.2.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
12.3乙方理解并同意,違反本合同第九、十、十一條的約定的,無論情節(jié)輕重,均視為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2.4乙方嚴重失、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12.9其他國家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和退工手續(xù)。
13.1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的。
13.2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的。
13.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承擔相應之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和說明
15.1釋義:
15.1.1本合同中所稱“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若未作特殊說明,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15.1.2本合同中所稱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說明,系指除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之外的第三方。
15.1.3本合同中所稱《派遣協(xié)議書》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補充。
15.2其他可能發(fā)生的事宜
15.2.1甲方可以為符合有關規(guī)定與資格的乙方申報和評定專業(yè)技術職稱提供便利,但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15.2.2甲方可以為符合有關規(guī)定與資格的乙方落戶提供便利,但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六條附則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沒有規(guī)定的,雙方應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另行簽訂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一致,應以法律法規(guī)為準。
16.2乙方可以與用工單位另行簽訂協(xié)議,但甲方不承擔該協(xié)議任何一方的連帶責任。前述協(xié)議如與本合同相沖突,應以本合同為準。
16.3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的簽訂地和履行地均為西安,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應向陜西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起訴;對判決不服的可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為終審判決。
16.4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協(xié)議的內容,凡與乙方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崗位、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均與本合同和《派遣協(xié)議書》中約定一致;乙方已全部知悉。
16.5乙方確認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經由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為送達乙方,在以下地址需要變更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為送達乙方:
[]郵編:[]
16.6甲、乙雙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國家和/或陜西省就《勞動合同法》有規(guī)范性文件實施的,本合同和附件應根據前述規(guī)范性文件變更。
16.7本合同一式二份,均應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編號:)附件
派遣協(xié)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就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具體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書約定如下:
第一條用工單位
因工作需要,乙方到[](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工作。
第二條派遣期限
根據工作需要,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的期限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崗位
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為[]。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期間的月工資執(zhí)行用工單位薪資管理辦法,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每月月工資待遇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陜西省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費用應由用工單位和乙方承擔,甲方代為繳納。
第六條乙方承諾
乙方理解并承諾:其已經在本協(xié)議簽署前仔細閱讀了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其理解并完全同意前述用工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并且愿意在派遣期限內遵守用工單位的前述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應誠信地履行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或約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訓服務期協(xié)議、保密(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等。
乙方理解并同意:無論因何原因,一旦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接到退回或撤回的通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到甲方報到;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并且完全理解并同意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愿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逾期未報到的,甲方有權另行通知乙方的最后報到期限,在乙方實際報到前屬于曠工;甲、乙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特此約定,乙方在最后報到期限仍未報到的,屬于嚴重違紀、嚴重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即行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退工手續(xù)。
第七條乙方聲明
乙方理解并同意,派遣期限內,所有用人單位的義務應由且已經由用工單位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告知義務等;乙方在簽署本協(xié)議前已經知曉甲方和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中應被告知的內容;并且已經知曉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其他
本協(xié)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乙方:
(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fā)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墊付相關費用、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負責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相關手續(xù)以及各方面的協(xié)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協(xié)助乙方。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乙方督促甲方義務的執(zhí)行,甲方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乙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發(fā)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保險機構按規(guī)定支付的費用,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派遣人員發(fā)生工傷的,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發(fā)給工傷人員。
第十條 非因工傷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員派遣期間發(fā)生非因工傷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應當延長至醫(yī)療期滿。甲方要求終止與員工勞務用工關系時,應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向員工支付醫(yī)療補助等相關費用。
派遣員工派遣期間發(fā)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承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責任;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其他人員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研修人員)
甲方與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經友好協(xié)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派遣國家、地區(qū)、企業(yè)名稱
一、派遣國家:日本
二、派遣地區(qū):
三、接收企業(yè)名稱:
第二條 研修內容 (從事工作工種)
第三條 派遣時間 合同期為 年,自乙方離開大連之日起。
第四條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間,乙方每月應得研修津貼 萬日元,其中 萬日元 由日方企業(yè)直接付給乙方,余額和加班費則由日方企業(yè)存入乙方銀行帳戶,歸國前一次性發(fā)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業(yè)的國際間旅費由甲方承擔,圓滿完成合同后回國旅費由 承擔。如因乙方個人原因提前回國,回國路費由乙方負擔。
三、由日方企業(yè)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向乙方無償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條件。
四、由日方企業(yè)依其本國政府的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研修生綜合保險(慢性病、牙病治療費、妊娠治療費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負擔,休息期間無工資),稅金、上下班交通費均由日方或甲方負擔。 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作致病、殘、亡所發(fā)生的醫(yī)療費、補償費、回國的國際旅費、喪葬費及撫恤金由日方企業(yè)依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及日本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辦理,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并負責將因工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連同賠償金或撫恤金一并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殘、亡,如在承保范圍內,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科目賠付醫(yī)療費、賠償金;如不在承保范圍內,其醫(yī)療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并負責將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交付乙方家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其家屬支付。如因個人原因致病、殘,乙方需提前回國,其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在合同期內,若發(fā)生自傷、自殺,保險公司(含日方企業(yè))不予賠付時,由此發(fā)生的醫(yī)療費、提前回國旅費、喪葬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屬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如甲方為協(xié)助乙方和外國有關方面先行墊付了上述有關費用,甲方有權通過日方從乙方的研修津貼中直接抵扣。)
第五條 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外簽訂勞務合同,并向乙方如實介紹勞務項目的有關情況。
2、辦理乙方出國前的培訓和各項出國手續(xù)。
3、落實日方接收企業(yè),在乙方抵達日本時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負責乙方在國外期間的管理工作,隨時與日方企業(yè)聯(lián)系,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5、處理乙方在國外期間傷亡的善后事宜。
6、負責乙方行為擔保交付的房屋產權證或繳納的行為保證金的管理和返還。如乙方圓滿完成研修任務,甲方應在一周內將行為保證金本息全額返還 給乙方。
二、乙方責任
1、出國前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簡歷、政審材料及與所在工作單位簽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門進行出國前體檢,費用自負。(3)向甲方交付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xù)費、培訓費及其它甲方為乙方 出國先行墊付的費用,此費包含在25%的管理費中。(4)向甲方繳納行為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或提供履約抵押保證有效的房屋 產權證。 (5)負擔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費。
2、出國后 (1)遵守外事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外派人員守則,維護國家聲譽。(2)遵守日本國的法律、法令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服從日方企業(yè)對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導,按日方企業(yè)的要求認真完成自己承擔的工作,遵守日方企業(yè)的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對個別人員因勞動態(tài)度惡劣、違法違紀,日方有權做好記錄,終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國,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業(yè)賠償經濟損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為任何目的聚眾鬧事、參加罷工等政治活動、工人運動及宗教活動。(5)合同期滿或需提前回國時,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準時回國,不得前往第三國或在當地滯留不歸?;貒?日內將護照交還甲方,甲方返還護照押金,否則超期一天,罰扣押金金額的10%(按市外辦和財政局的要求辦理)。
第六條 違約與索賠 如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乙方違約。根據甲方與日方所簽合同規(guī)定, 除乙方須負擔其往返國際旅費外,甲方有權根據情節(jié)輕重向乙方索賠損失。
一、故意隱瞞或虛報自己的勞動技能及健康狀況,導致不能勝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滿前回國者。
二、不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嚴重侵犯當地的風俗和宗教習慣者;不遵守外事紀律,造成嚴重后果者;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盜竊企業(yè)或他人財物者;參與、組織、煽動罷工、示威等政治活動或宗教活動者。
三、不服從日方企業(yè)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聽從日方企業(yè)的工作安排和指導者;擅自在業(yè)余時間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內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滿不按時回國者。
四、拒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威脅、恐嚇、騷擾甲方管理人員者。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懷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如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損失。
一、甲方與日方所簽合同有損于研修人員合法權益。
二、甲方向乙方變相超標準收取費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書中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和我國與派駐國家關系惡化及兩國法律、法規(guī)、政策發(fā)生變化,派駐國家治安及經濟情況嚴重惡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 的,甲乙雙方同意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仲裁 如在合同執(zhí)行中,甲乙雙方產生異議或糾紛,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不能達成協(xié)議,則任何一方有權將未能協(xié)商解決的異議或糾紛提交合同履行地大連市的有關司法機關裁決,適應法律為中國法律。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xù),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xù)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yè)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并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guī)定負擔其手續(xù)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yī)院的醫(y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y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guī)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fā)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guī)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zhí)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zhí)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y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yè)。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后,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guī)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xié)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xié)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xié)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fā)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xié)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xié)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xié)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雇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xié)議,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為 全日制。
3、工期為 一年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zhí)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yè)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fā)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yè)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yè)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yè)。
5.2乙方的施工作業(yè),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yè)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zhí)行的質量驗收規(guī)范、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yè)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后。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yè)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yè)前必須對乙方按規(guī)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xù)。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yè)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yè)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采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x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jiān)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yè)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yè)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yè)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yè)。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yè)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yè)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穩(wěn)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huán)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yè),做好施工現場環(huán)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guī)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xù)。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yè)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yè)人員交納國家規(guī)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并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yè)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yè)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yè)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簽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yè)。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fā)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yè)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zhí)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yè)。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yè)安全生產法規(guī)。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yè)。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并提出改進意見。由于甲方
的疏忽,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專業(yè)安全教育,作業(yè)中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jiān)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jié)余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jié)余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簽認完成的合格作業(yè)量。
11.2按項目預算人員核準的作業(yè)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簽認,項目經理簽批后,于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F場臨設完成后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后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后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yōu)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后再付給。
13、環(huán)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yè)中保護施工作業(yè)現場環(huán)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huán)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fā)的有關環(huán)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yè)中發(fā)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xié)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yè),并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yè)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并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后自動失效。
17、補充協(xié)議
17.1在合同執(zhí)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項目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負責人: 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工程管理處:
人力資源處: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中方)同_________(以下簡稱吉方),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吉兩國政府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吉布提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xié)定議定書》的規(guī)定,就中方派遣一個醫(yī)療隊赴吉布提工作事宜,進行了友好商談,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中方同意派遣由五人組成的一個醫(yī)療隊赴吉布提貝爾蒂耶醫(yī)院同吉方醫(yī)務人員密切合作,開展醫(yī)療工作(不包括承擔法律責任的醫(yī)療工作)。中國醫(yī)療隊人員的專業(yè)為針灸、內科、骨科、翻譯、廚師。吉方為中國醫(yī)療隊人員辦理出入境手續(xù)和居住證。
二、中國醫(yī)療隊在吉布提開展醫(yī)療工作所需的醫(yī)療設備、醫(yī)用敷料、藥品、化學試劑和器械由吉方負責提供。
三、中國醫(yī)療隊開展醫(yī)療工作所需的針灸用具和吉方不能解決而中方又有可能提供的少量藥品、醫(yī)療器械由中方提供,并負責運至吉布提港口。上述物資的發(fā)貨標記為:_________;項目標記:_________;到達港: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全稱:_________;簡稱:_________;
中方提供的物資裝船后,中方將提單正本、保險單正本、發(fā)貨單、裝箱單各一份,航寄吉方收貨人。
四、吉方負責中方提供的物資到港后的報關、提貨和吉布提境內的運輸,并負責繳納一切稅款。
五、中國醫(yī)療隊前往吉布提的國際旅費(包括不超過二十公斤行李超重費)由中國政府負擔;返回中國的國際旅費(包括不超過二十公斤行李超重費)由吉布提政府負擔。
六、中國醫(yī)療隊人員在吉布提工作期間住房(包括家具、冰箱、炊具)、交通工具(包括因公事所需的燃油料)、辦公用品等,由吉方免費提供。水、電費在貸款項下支付。
七、中國醫(yī)療隊人員在吉布提工作期間的技術服務費由中國政府負擔。
八、中國醫(yī)療隊人員在吉布提工作期間享受中、吉兩國政府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每工作滿十一個月,享有一個月的休假。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在當年休假,可保留在下年度補休。
在執(zhí)行合同期間,若中方主動要求更換中方醫(yī)療隊人員時,所發(fā)生費用由中方負擔;若吉方主動要求中方更換人員,則所發(fā)生的費用由吉方負擔;如遇中方人員因疾病而不能繼續(xù)工作需要更換時,所發(fā)生的費用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九、中國醫(yī)療隊人員在吉布提工作期間,應遵守吉布提政府的現行有關法令和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吉方應為他們的工作提供必需的便利條件,并負擔他們應繳納的直接和間接捐稅。
十、本合同第三款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第六款的水、電費,中方將定期開出帳單一式四份通過中國銀行和吉布提國家銀行,在兩國政府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經濟技術合作協(xié)定規(guī)定的貸款項下結算。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中國醫(yī)療隊的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年,自抵達吉布提之日起至離開吉布提之日止。期滿后中國醫(yī)療隊按期回國。如吉方要求續(xù)聘,應在期滿前六個月提出,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另簽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方(蓋章):_________吉方(蓋章):_________yJs21.CoM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是指企業(yè)與派遣機構簽訂的協(xié)議,通過該協(xié)議,企業(yè)可以將需要勞動力的崗位外包給派遣機構,派遣機構則派遣合適的人員進入企業(yè)內部工作。派遣合同是現代用工方式的一種,適用于短期勞動力需求、項目性工作、臨時性用工等場景。本文將就派遣合同相關主題進行探討。
一、派遣合同優(yōu)勢
派遣合同在現代用工方式中占據一席之地,其主要優(yōu)勢有以下幾點:
1. 經濟效益:派遣合同可以減輕企業(yè)雇傭員工和提高企業(yè)效益的壓力。通過派遣機構提供的員工,企業(yè)不用承擔大量的員工福利、保險和培訓等成本,同時能夠節(jié)省勞動力成本和管理費用。
2. 靈活性:派遣合同使企業(yè)更加靈活地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當企業(yè)快速成長或減緩發(fā)展時,企業(yè)需要進行人員規(guī)模的調整,派遣合同可以幫助企業(yè)及時調整人員結構,降低用工風險。
3. 專業(yè)化:派遣合同可以幫助企業(yè)借助派遣機構的專業(yè)服務,提高企業(yè)的工作效率和競爭力。派遣機構為企業(yè)提供的員工通常都是經過培訓和評估的,在專業(yè)技能和工作經驗方面比較優(yōu)秀。
二、派遣合同注意事項
雖然派遣合同具有一些優(yōu)勢,但是在簽署派遣合同時,也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合同條款:派遣合同要明確派遣機構的服務內容、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合同期限、薪資待遇、福利待遇、合同解除條件等。簽訂的派遣合同應當符合勞動法規(guī)的要求,以確定派遣機構的責任和義務。
2. 派遣員工薪資待遇:派遣機構作為中介,會在員工的實際工作報酬中扣除一定的費用。因此,在簽署派遣合同前,企業(yè)應該了解派遣員工的實際薪資待遇、社會保險和稅費等內容。如果不清楚,可以通過與派遣機構的溝通解決。
3. 合同解除:派遣合同的解除可能存在較多曲折,如果雙方沒有充分了解合同解除的規(guī)定,會存在被動或者損失的情況。因此,在簽訂派遣合同時,企業(yè)應該了解合同的解除條件、違約責任以及賠償方式等細節(jié)問題。
三、派遣合同的爭議解決
如果在派遣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應該通過合適的渠道及時解決。企業(yè)和派遣機構之間的爭議可以使用雙方商定的仲裁機構進行解決。如果無法通過仲裁機構解決,雙方可以提起訴訟,在司法機關處理。另外,員工也可以與派遣機構發(fā)生雇傭糾紛和勞動法規(guī)糾紛,員工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或者工資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協(xié)商解決。
四、派遣合同的未來走向
隨著勞動力市場的逐漸成熟,越來越多的企業(yè)選擇使用派遣合同,派遣員工的服務范圍也在不斷擴大,包括計算機、信息技術、金融、人力資源等更專業(yè)性的服務。隨著國家對派遣合同的進一步規(guī)范、政策支持和生態(tài)完備性的提高,派遣合同在未來的發(fā)展中,將繼續(xù)成為企業(yè)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方式。
總之,派遣合同是現代用工方式的一種,它為企業(yè)提供了更加靈活、專業(yè)和經濟的用工方式。企業(yè)在派遣員工的時候,需要注意合同條款,考慮好員工的薪資、福利待遇、解除條件等細節(jié)問題。如果出現爭議,要通過合適的渠道及時解決。派遣合同未來的發(fā)展前景良好,企業(yè)可以根據實際需求,選擇更加適合的派遣合同,提高公司的競爭力和創(chuàng)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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